律师回答: 根据2006年3月31日法律及2007年5月15日的2007-911号法令, 持有酒水证者必须进行一个业前培训,以便未来能够更好实施经营酒水的活动。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对酒水证类型的内容和申请的程序作了阐述;这次,我们将对在行政申请程序中所必须经历的培训做进一步的介绍。
培训适用于以下情况:
- 第二、三、四类酒水证(licence de débit de boissons)的首次申请、更换、过户及转让。此规定已经从2007年4月2日起实施。申请人可在8个月内进行培训(即到2008年1月16日截止)。在获得经营酒水活动许可证明(permis d''exploitation)后,须将其提交至市政府或警察局。从2008年1月1日起,无论是第一次申请酒水证还是通过购买餐馆获得酒水证者,在向海关申请酒水证前,必须提交经营酒水的许可证明。
- 餐馆类小酒水证(petite licence restaurant)和餐馆类大酒水证(grande licence restaurant)的首次申请、更换、过户和转让。此规定从2009年4月2日起实施。
关于培训的期限:为期3天,总共20小时。如果具有10年经营活动经验,培训时间仅为6个小时。此培训由内务部决议规定,由餐饮、宾馆、咖啡馆和俱乐部的行业公会进行培训。
关于培训的内容:就未来酒水证持有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几个主题。
- 公共健康法中有关预防和反对酗酒的规定
- 保护未成年人和公共场合醉酒的规定
- 关于麻醉品的法律规定
- 噪音的抵制
- 烟草店的转让
- 会导致行政停业的经营活动
- 自然人与法人所承担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
- 反对不平等待遇
经过此培训后,经营者将获得有效期为十年的经营许可证明,随后必须将此证明提交到当地市政府或警察局(只限于巴黎市内)。在许可证到期前,经营者可以重新进行一个为期一天的新的培训,以便获得新的十年的许可证。
总之,从今年起,第二、三和四类酒水证的持有者必须先进行一个业前培训,以获得经营酒水活动的许可。
如果赵先生购买的是具有大酒水证的餐馆,在2009年4月2日以后,也必须参加业前培训来获得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