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样理由同时解雇几个雇员,是否可以同时通知雇员面谈?
问题:程先生最近想同时解雇公司里的几个雇员。解雇的原因是相同的。他想知道,他是否可以同时约这几个雇员面谈?
律师回答:不可以。最高法院社会庭曾经在2003年4月23日判定这一做法违法。
为了防止雇主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国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因雇员的个人因素解雇,雇主必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是通知面谈。雇主必须用挂号信的形式或派人当面交付的方式书面通知雇员面谈解雇一事。通知书要载明面谈的目的、日期、时间、地点,并告知雇员有权邀请一名企业雇员代表协助参加面谈。面谈过程中,雇主有义务向雇员说明解雇的理由,并听取雇员自由地为自己所作的解释和辩护。二是寄发解雇通知书。劳动法典法律篇第122-14-1条规定,雇主应以带回执的挂号信的方式将解雇通知书寄给被解雇的雇员。雇员接收之日即为解雇预告期的起算点。劳动法典法律篇第122-14-2条要求雇主在解雇通知书中说明解雇理由。司法判例通常认为,如果解雇通知书中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够具体,则认为解雇不具备法定的“实际的严肃的理由”,可能被宣布为无效。
因雇员的个人因素解雇雇员,即使是出于同一原因解雇几个雇员,也必须遵守法定的解雇程序单独约见欲解雇的雇员。
雇员严重过错,雇主应该在多长期限内将其解雇?
问题:方先生的一个雇员最近好久没来上班,也没有请假。他想知道这种缺席是否构成严重过错?他是否可以将该雇员解雇?如果解雇他,需要在多长时间内通知他?
律师回答:是的。雇员无故缺席可能构成劳动法上的严重过错。雇主可以因此解雇雇员。但是,解雇行为必须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进行。也就是说,在雇主得知雇员的严重过错行为后,即可启动解雇程序。雇主必须反应迅速。究其原因,严重过错解雇是因为雇员犯了很严重的过错,以致于雇主不能在 “预先通知时限”(UN DELAI DE PREAVIS) 内留用该雇员。(最高法院社会庭1998年6月16日)。
法国法判例曾经判定雇主在得知雇员的严重过错行为后两个月内行使解雇权为时过晚。法院的理由是如果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雇主都能忍受雇员的过错行为,那么该行为也许不能构成严重过错。总之,我们建议雇主一旦认为雇员有严重过错,应该尽量在八天之内通知面谈,切不可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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