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可以以我“销售不达标”为由将我解雇吗?
问题:孙先生是某公司营业部门的负责人。孙先生最近因“销售额不达标”而被解雇,具体理由是他的经营业绩低于公司的平均水平。孙先生对这个决定很不服气。请问如果提起诉讼,他有胜诉的希望吗?
律师回答:当然是有的。法院判决指出:“销售额不达标”本身并不能作为解雇雇员的合法理由。雇主要想利用该理由解雇雇员,必须指明该“销售额不达标” 的结果是由于雇员职业技能不足或者雇员的重大过错而导致的。只有在符合以上两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的时候,雇主才可以援引“销售额不达标”为由而解雇雇员(最高法院社会庭2001年4月3日)。此时雇主还必须对雇员的职业技能不足或重大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雇主不能举证的话,该解雇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无正当理由的解雇。
我可以以“丧失信任”为由解雇我的会计吗?
问题:黄小姐发现她的账务管理最近有很多不规范操作,因此她想尽快更换会计。黄小姐可不可以以“丧失信任”( perte de confiance) 为理由解雇她的会计?
律师回答:根据最高法院的近几年的判决,这样做是不可以的。“丧失信任”从来都不能构成解雇的合法理由,即使该丧失信任是建立在客观依据的基础上的(最高法院社会庭2001年5月29日)。也就是说,如果证据确凿的话,雇主可以根据这些客观依据解雇雇员,但该解雇行为不能以“丧失信任”这种主观因素为由。在此案件当中,黄小姐如果经过调查发现会计的这些不规范操作确实存在,并且构成过错,黄小姐可以据此解雇她的会计。
我请病假期间帮朋友做事,违反了对雇主的忠诚义务吗?
问题:李先生在病假期间,义务帮助一个朋友管理一间咖啡吧。管理咖啡吧这一行为和李先生本身的职业没有任何联系。请问李先生是否会因这一义务工作行为和其雇主之间发生问题?
律师回答:雇员因病停工,其劳动合同处于暂停状态,在此期间雇员应当对雇主负有忠诚义务。雇员在病假期间实施不忠诚的行为实质上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对于雇员义务的规定。但是雇员在病假期间从事的原职业无关的义务活动不属于此列(最高法院社会庭2002年6月4日)。
根据以上判例,李先生在病假期间从事的与本职业无关的业务活动不属于违反雇员忠诚义务的行为,他的雇主不可以对此做出谴责。相反的,最高法院社会庭 2003年10月21日曾经作出过如下判决:某汽车修理员在病假期间为另一家公司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并且以自己的账户收取费用,最高法院判决该汽车修理员由于没有履行对雇主的忠诚义务,其雇主可以以重大过错为由将其解雇。
综上,如果李先生的老板不是从事的咖啡吧的生意,那么,李先生的行为不违反对其老板的忠诚义务。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